主管药品广告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OTC)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该消息得到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与多家药企的证实。云南某合资药企人士表示,国家药监局和行业协会准备28号在北京召开相关讨论会,听取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企业意见。针对出台禁令的原因,中国非处方药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监管不过来的缘故。SFDA官网显示,2012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数据中,由各地药监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3648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3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551次。据了解,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处方药冒充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以及非处方药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在此之前,国内从1999年开始进行处方药和OTC药品分类管理,2002年底开始按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产品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从2007年开始实施。目前,在中国4000多家药品制剂企业中,大部分药企既生产处方药又生产OTC,市场上已有近5000个OTC批文。有药企市场部人士表示,这种“一刀切”的想法,对行业发展伤害很大,希望药监局慎重考虑,药企不会认同药监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修订方向。据了解,“广告+渠道”的营销组合已成为业内公认的OTC运作模式。业内人士表示,从药品分类管理原则来说,OTC本身兼有药品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OTC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这样就必定要通过广告来让消费者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令消费者产生误解和推高获取信息的时间成本。此外,也有评论指出,药监局此举有推卸自身执法不力责任地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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