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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腕治霾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

2017-03-12 10:16:00来源:陕西传媒网

  西安市昨天下发《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以及“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9个专项行动方案,实现今年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机动车 探索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

  根据方案,将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煤炭削减 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

  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2018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散煤的,全部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10月底实现全覆盖。

  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

  污染治理 彻底取缔划定区域外的所有烧烤摊点

  自2017年4月起,严禁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的稀释剂在市场上销售,加大对全市装饰涂料销售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监督性监测频次和管控力度;对全市400平方米以上含炒菜、油炸、火锅(有炒料作业)的餐饮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等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划定露天烧烤区域,采取集中经营、统一管控的模式,通过设置烧烤监督员等方式,规范商户统一使用清洁燃料和环保型烧烤炉具,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进行取缔。

  柴油汽车 严禁低速汽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划定禁行范围,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严禁低速汽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严禁载货柴油汽车每日7-21时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5月10日前,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实现引导过境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10月底前,禁行区域内除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无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扬尘污染 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

  杜绝“黑车”和未经审批的车辆参运;对全市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管理 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西安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县)、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区(县)、开发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加大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在下一年度不予安排或扣减环保专项资金;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由市监察局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约谈,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编辑: 王佳爱
关键词: 限行;尾号;常态化;专项行动;监督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