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从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融等多方面入手,全力推进全盟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锡盟中院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定期研究、专题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订《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法院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17年,锡盟中院被授予“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20年,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大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锡盟中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积极推转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将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向各族群众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利用牧区巡回审判有利契机开展以案释法,重点就草牧场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等与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方面进行法律宣讲,增强牧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锡盟中院开展普法宣传咨询2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60余册。

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锡盟中院高度重视各族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开通在线诉讼服务系统,设立自助服务诉讼区,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体验和感受;指导基层法院完善巡回审判“点线面”结合的司法服务网络,建立办案点16个,诉讼联系点62个,确定联络员83名,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将优质的司法服务送进草原深处。2017年以来,全盟法院受理双语及相关案件12414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5.07%。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融

锡盟中院高度重视法官、法官助理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努力增进与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积极组织法官、法官助理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全区法院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80余人次。加强基层法院法官业务经验交流,与盟检察分院、盟民委联合举办全盟法院检察院双语法官、检察官培训班,参训50余人次,切实提升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有力推进了法官队伍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锡盟中院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举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立足法院职能,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一如既往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魏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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