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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违反环保法规将实行“连做法”

2011-08-03 17:07   来源:中广网河南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国广播网河南分网消息 (记者 何平)8月2日,郑州市出台环境整治实施意见。今后凡在辖区内造成污染等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还要直接向违法行为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最高可一次性扣款500万元。

    整治的内容包括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城区拆迁、道路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等。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督,对辖区内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向市政府提出对违法行为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的建议。

    据了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将依照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其中对各县(市)、上街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对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0万元。这也是此次环境政治实施意见中的最高罚款金额。
 

责编:安文靖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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