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近日,央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因13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92641万元,罚款3423.5万元。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招商银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等10名相关人员。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招商银行13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此外,招商银行10名工作人员被处以罚款。其中,时任交易银行部总经理侯伟荣对招商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12.5万元;时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庄东燕对招商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14.5万元,系此次招商银行被罚的10名工作人员中最高罚款金额。

编辑:张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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