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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

2016-07-12 11: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计划利用1到2年的时间,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2.2亿,其中失能半失能人数超4000万。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适当降低参保人长期护理负担的重要措施:

  褚福灵:卧床不起,需要人去照料,有相当大的花费。养老金解决不了,但是医疗和又不是一回事。为了规避失能人员生活照料产生的风险,相应建立这个险种。

  《指导意见》将包括上海、广州、青岛、承德等15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范围。中国康复医学会副主任单守勤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在减轻个人经济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医疗资源的有效使用率。例如,青岛规定参保人因年老、疾病而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入住定点长期护理机构,可享受90%的报销:

  单守勤:需要继续在医院住的,但又没有太多治疗,送到社区或者疗养院,进行医疗专护。如果在医院占一个床,一天可能几百块钱的投入。到了明确的医疗专护,医保上只要投入170元。

  据了解,试点地区将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同时,根据参保人享受的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制定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总体基金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对此,褚福灵认为,应尽快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

  褚福灵:有的还能下床、还能走动,有的也得24小时的照护,那么就得分等级。根据国际标准,有分三级的、有分五级的。目的就是在不同情形下,照料的要求不同,待遇也有一定的差别。

编辑: 孔明

“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

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计划利用1到2年的时间,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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