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有为推动广播剧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促进我台广播剧创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广播剧剧本。活动旨在充分利用全台及社会各方创作力量,全力打造广播剧精品,为广大听众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广播剧作品,丰富广播节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征集剧本规格为连续剧、单本剧、短剧。短剧不少于6000字,其他剧本每集不少于7500字。
剧本题材不限。要求作品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完整统一。
投稿时间:台内自即日起至9月20日止申报选题。台外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止报送剧本。
报送作品为原创且尚未发表的,作者个人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改编他人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广播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有
入选作品将由中央台支付报酬、负责投资并组织创作班子制作、播出,推荐参加“五个一工程”、“政府奖”、“亚广联”等相关奖项的评选活动。
投稿要求:
一、提供打印稿或电子版的作者简历、作品简介、创作意图、完整剧本。填写“广播剧剧本征集”登记表一并投递。(请登录中广网,下载并填写“广播剧剧本征集”登记表)
二、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作者身份证号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材料不全者取消参评资格。
三、来稿一律不退,未入选作品将统一删除、销毁。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
邮编:100866(请注明“广播剧剧本征集”字样)
Email:aiqing@cnr.cn
电话:86090783、86092242
联系人:孙爱青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有)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文艺宣传指导委员会
2008年9月2日
下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剧剧本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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