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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前四月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0多亿

2019-05-16 16: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5月16日消息(见习记者 叶里肯不拉)陕西省税务局今日(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据了解,今年1—4月份,陕西省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1.2亿元。

  实施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全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陕西税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省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把减税降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将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农表示,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陕西省的落实落地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和社会效应正在充分显现。今年1—4月份,陕西省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1.2亿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5.8亿元,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新增减税64.6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0.8亿元。减税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增加了企业现金流量,增强了企业资本积累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杨张凡介绍,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并报请陕西省政府同意,主要明确了两项减税降费政策,第一项政策减征“六税两费”。 “六税”指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两费”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的对象主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幅度为50%。第二项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税费政策。主要对象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包括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述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

编辑: 王佳爱

陕西今年前四月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0多亿

陕西省税务局今日(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据了解,今年1—4月份,陕西省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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