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贫困患者住院自付不超10%

2018-11-14 08:27:00来源:江西日报

  央广网江西频道11月14日消息 1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从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和扶贫病床设置“五个全覆盖”,推进实施综合医疗保障、疾病精准救治、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妇幼项目和健康促进“五大提升行动”等方面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确保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据了解,南昌市在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贫困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之内。一是由财政部门资助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10万元。二是由人社部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为25万元。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大病保险一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外就医)补偿比例达到90%。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药费超过75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三是由各县(区)根据实际,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提高至不低于330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外75%、目录内90%的比例和顺序进行补偿。四是由民政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的救助范围予以救助,或用临时(特别)救助等政策综合保障。五是县级政府建立第五道保障线,对贫困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仍有困难承担个人自负费用的,以及不需住院但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精神病、失能性疾病等特困患者,由县级政府建立第五道保障线,实行兜底解决。(记者钟端浪)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南昌;大病保险;医保;医疗救助

南昌:贫困患者住院自付不超10%

1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从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和扶贫病床设置“五个全覆盖”,推进实施综合医疗保障、疾病精准救治、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妇幼项目和健康促进“五大提升行动”等方面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确保贫困人口看得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