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警方“禁燃禁放”动真格 两人放鞭炮被拘留

2019-02-03 09: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分宜2月3日消息(通讯员黄小军)随着春节的来临,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也进入了“高发期”。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期,江西分宜警方加大了对非法购、销、储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

  2月1日凌晨5时许,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县城帝景观澜小区30栋楼下有人燃放鞭炮。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走访调查确定是该小区30栋1单元的居民刘某某,刘某某因乔迁之喜,在楼下空地草坪里燃放一挂“万鞭”,后民警上门查找刘某某不在家,后迫于压力刘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经了解,刘某某从老家大岗山某商店购买万鞭到县城燃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一)、(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2月1日中午14时许,民警巡逻途径分宜县泗水北路附近听到鞭炮声,民警在一自建房楼下发现老汉夏侯某某因家中做好事正在点燃鞭炮燃放,民警将夏侯某某口头传唤至城东派出所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夏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因已满七十周岁拘留不予执行。

  2月1日10时许,分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分宜县城东工业园麦点超市,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到现场查处,发现店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将违法嫌疑人晏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晏某在没有取得经营烟花爆竹相关执照,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晏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晏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分宜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分宜;烟花爆竹;违规燃放

分宜警方“禁燃禁放”动真格 两人放鞭炮被拘留

随着春节的来临,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也进入了“高发期”。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期,江西分宜警方加大了对非法购、销、储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