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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促执行和解

2018-11-26 16:40: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26日消息 2018年7月21日,被执行人罗某与申请执行人冯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向冯某交付5万元案款,一起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罗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冯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冯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罗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冯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经鉴定,冯某受伤致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事发后,罗某向冯某支付医疗费11000元。冯某将罗某诉至确山县法院,要求罗某向其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73130.88元。经审理,确山县法院依法判决: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冯某各项经济损失122350.88元。

  判决生效后,罗某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冯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罗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一直耐心地对罗某讲道理,释法律,释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但罗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罗某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摄于失信压力,迅速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给钱。罗某与冯某协商后,达成和解:罗某于2018年7月21日上午,一次性给付冯某5万元,本案执行完毕。罗某依约履行义务后,确山县法院立即屏蔽了罗某的失信信息。

  确山县法院以采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加强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曝光率,增加失信成本,促使越来越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而提高了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整体质效。(通讯员 刘晓玉)

编辑: 彭华

失信惩戒促执行和解

2018年7月21日,被执行人罗某与申请执行人冯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向冯某交付5万元案款,一起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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