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北京朝阳法院破产审判引入专业金融服务

2019-03-30 22:4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破产清算案件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书》,这是北京的法院首次在破产审判领域引入专业金融服务。

  数据显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的破产清算类案件逐年增长。2018年共审查受理破产清算案件近200件,是2016年的3倍多,案件涉及的债权人数和债权规模不断刷新纪录,已知债权规模近5亿元。

  在破产审判中,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依法享有管理、处分破产企业财产的权利。这个职能的发挥,主要通过在银行以破产管理人自己的名义开立账号来实现。如此巨额的资金均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如何能够确保管理人忠诚履职,切实遵循破产财产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分,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因此,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核心作用愈加凸显,专业金融服务和第三方资金监管的需求也日益突出。

  而目前在实践中还普遍存在着管理人账户开立的各种障碍,例如不同银行的开户标准不统一、办理周期差异较大、账户使用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第三方监管的缺失也给管理人账户带来腐败和违规的隐患,造成不可控风险,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北京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为降低破产程序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风险成本,加强对管理人工作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加强资金监管,法院和银行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合作:破产清算案件专属账户的开户、管理和销户操作,通过统一标准流程、建立信息化平台,确保更加便捷、智能和规范;破产清算案件金融服务合作,在资金分配、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支持;破产清算案件资金监管,通过对账、预警等功能,保障破产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知情权的行使,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主体利益。今年以来,已有20多家管理人在工行北京分行办理业务,并快速开立了管理人账户。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立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分析,此次合作有五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提高了服务效率,从管理人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开户还是在后续的账户管理方面,对接上都会简便很多。其次,它能够促使管理人接管企业之后,能够快速的对账户进行及时的管控。第三,管理人在具体的履职当中,要进行相应的资产调查。这次合作,能在后续账户资产清查方面提供很多的便利。第四,在重整案件当中,银行专门成立重整服务团队。能够给重整案件提供全面、专业的投融资服务。能够促使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成功率显著提高。第五,使管理人与银行能够进行更加有效的沟通。后续的具体工作中,各种决策的做出都能提高一些效率,这样促进整个破产案件的推进。

编辑: 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