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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对中央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提出表扬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  2013-01-04
    

  中宣部对中央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提出表扬

  3月11日,中宣部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受好评”为题在中宣部《宣传工作简报》,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各媒体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提出表扬。

  《宣传工作简报》指出:为生动形象地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领导指示,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部署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组织中央和地方媒体集中推出一大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的公益广告,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受到广泛好评,引发强烈共鸣。《简报》介绍了我台、中央电视台以及人民日报等报刊网络各级媒体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并提出表扬。

  2012年12月20日,我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台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中央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小组,由副台长王晓晖任组长,副总编辑姜海清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余春泉任副组长。2013年1月31日,我台按照七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和中宣部视讯会议的部署,成立“中央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中心,在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旨在形成公益广告制作播出长效机制,并确保“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创作播出工作高效运作。

  我台根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点,不断推出新作品,截止目前,在我台中国之声、经济之声等9个频率同步播出,各频率均积极调配时间资源,全力保障公益广告的播出,每个频率全天播出频次不少于6次,其中6:00-12:00的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另外中国广播网和中国民族广播网首页显著位置也可点击收听。截止到3月,我台共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约4550条/次,总时长约4550分钟。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我台还承担设计制作供地方广播媒体刊播的公益广告通稿作品。目前已在中广网建立“讲文明树新风”广播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给地方电台播出,实现全国广播媒体公益广告资源共享。我台还将按照3月5日中央文明办在教育部召开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部署会的要求,与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和厦门大学合作,设计制作更多的广播类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地方广播媒体刊播。

  下一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使公益广告成为培育社会主要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新载体、新阵地。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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