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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曝光违法医药广告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  2013-01-04
    

  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曝光违法医药广告

  6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曝光一批违法医药广告。通过这次曝光的违法医药广告,人们再次看清了它们动人宣传背后的陷阱。 

  从5月份开始,一场针对违法医药广告的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开展,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八部门协同配合,在打击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发布行为的同时,也通过媒体报道、联合公告等形式,将这些违法广告公之于众。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曝光于公众面前。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发布2期违法广告公告。

  在此次曝光的违法医药广告中,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医药广告宣传中涉及的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这些广告给公众健康安全带来危害,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处方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的,需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按照相关规定,处方药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然而,在曝光的医药广告中,多数为处方药广告。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阳保肾丸”、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力源口服液”、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抗栓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谷丙甘氨酸胶囊”以及辽宁天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黄豆苷元片”均为处方药,但它们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大众传播媒介,向公众宣传其疗效。

  不仅如此,上述违法药品广告还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在向患者宣传时出现了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类的表述。如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力源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养阴,强心益肾。适用于气阴两虚,心肾两亏的健忘失眠,记忆力减退,冠心病,慢性肝炎,糖尿病及更年期综合征而见上述症候者”。其广告宣称:“一体多病的患者就选择这一种药,对全身每个病变的组织器官进行整体的修复和治疗,因此久治不愈的顽症就彻底根除了。”

  此外,四平神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蚂蚁活络胶囊”和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虽不是处方药,但其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在被曝光的违法医药广告中,也有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身影。例如,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魏氏磁疗骨痛贴”广告宣称“一个月扔掉拐棍,2个月青紫逐渐消退,拔出骨毒、消除陈年风湿骨病”等。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美国奥复康)等广告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关于“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等规定。

  在联合公告中,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还曝光了刊播上述违法医药广告的媒体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各参与部门将对上述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以及相关违法主体和产品,采取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广告发布、依法查处负有责任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等措施,依法采取撤销和收回相关广告批准文号、暂停产品销售、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等措施。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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