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月29日消息(记者张强)记者日前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2023年度第一期居住证积分申报受理启动,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居住证积分申报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标规定。

据了解,新规定要求,对申请人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的,根据住房所在不同行政区域每满1年积10至15分,对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加15至30分;对租房居住(租赁居住)的,仍继续保留每年积6分。在申报指导分值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单项积分分值,让更多申请人能够早日成为新天津人。

据天津市引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落实构建“津城”和“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战略,扩大便民服务圈,天津市区、滨海新区居住证积分受理点还健全了协同机制和会商机制,形成灵活机动的弹性协同服务模式,企业群众吹哨,天津市区、滨海新区“服务直通车”和“政策小分队”就能迅速报到。

编辑:韩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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