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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等5个地区反馈巡视情况

2018-11-13 07:31:00来源:浙江在线
  经浙江省委同意,近日,浙江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区等5个地区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就被巡视地区党组织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向湖州市反馈时,省委巡视组指出湖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有的复杂性问题政治担当不足、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少数部门单位党组织对有的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不够严肃认真,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存在“好人主义”和“团团伙伙”现象。腐败案件仍然多发,特别是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以及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等违纪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问题。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严格。抓正风肃纪不够一贯,有的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上一轮巡视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在绍兴市,省委巡视组发现绍兴市委发挥议大事、谋长远的作用有时不够充分,有的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实施中战略定力不足,“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污染防治中存在监管不严、工作不实现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够有力。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三超两乱”整治不够彻底。部分干部干事热情有所退化,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潜藏廉政风险。对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针对丽水市,省委巡视组指出丽水市委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实践不够到位,生态保护的力度不够,生态经济发展成效不佳。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行动”不严不实。市委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干部担当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工作推进不力。公款旅游、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违规存放等问题禁而未绝。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有的规定与上位法冲突。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不严。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偏轻。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土地出让和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上一轮巡视指出的“拆迁安置进展缓慢”和“少数领导干部在住宅区违法搭建”等问题整改不力。
  省委巡视组指出杭州市拱墅区委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还存在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扎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到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有力,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不够,拆迁安置管理比较混乱,保安服务费使用监管不力;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够到位,仍存在公房底数不清、出租管理混乱,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发包、违规邀标,未按规定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等情况。
  省委巡视组发现杭州市余杭区委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够强,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薄弱环节,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治理“三超两乱”不力,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存在购买预付卡、公款购烟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文件会议居高不下等现象;工程招投标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与老板“亲”“清”不分,对上轮巡视指出的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谋取私利、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填报不实等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省委巡视组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正视巡视反馈的问题,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剖析根源,查找差距,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报告整改情况。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宣传工作,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徐星)
编辑: 魏炜

浙江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等5个地区反馈巡视情况

近日,浙江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区等5个地区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就被巡视地区党组织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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