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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即将到来,民政部等10部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上“大礼包”

2019-05-29 19:22: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部署要求,随小编一起了解!

  两大重要角色履职有要求

  在《意见》中,出现了“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两个重要角色。

  《意见》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的关爱服务工作。

  “之前,名称并不统一,《意见》规范后,今后村(居)一级的统称为‘儿童主任’、乡镇(街道)一级的统称为‘儿童督导员’,便于社会认知和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将受到跟踪管理。《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机制,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及时作出调整。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增50%

  孤儿作为特殊群体,其相关保障工作也受到特别关注。

  在多年工作基础上,2010年开始,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为标志,中央财政建立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各地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民政部经与财政部协商,决定从2019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东、中、西部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50%。

  在提高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的同时,我国还把孤儿保障的内容逐步向医疗和教育保障拓展。在养、治、教、康4个方面,我们立足全都保障起来。将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孤儿医疗康复费用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费部分给予补贴,支持有医疗康复需求的孤儿渡过难关。

  此外,《意见》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求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工作的支持;要求统筹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要求继续向贫困地区进行资金倾斜等。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民政部网站、农业新闻

  中国乡村之声转载编辑:杨滢//责编:李沛//监制:张磊

编辑: 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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