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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2016-11-16 09: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车丽 刘璐)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15日)在全国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争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7.4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231.7万人,追发工资待遇234.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8.8%、13%和9.3%,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从11月15日到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邱小平:要求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欠薪行为查处力度,促进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邱小平表示,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问责。

  邱小平: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拖欠工资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逐个地限时解决,我们提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这一原则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同监管,把责任都落到实处。

  外出辛劳了一年,能不能按时拿到工钱,是大家在年底最大的关切。李克强总理曾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为此,各级政府都在通过各种方式,维护农民工权益。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治理措施。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情况有所抬头的情况,这份《意见》提出,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相继推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条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例如:青海省2016年为近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66亿元;江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20万人追发工资10亿元;河北大力整治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河南省也将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大力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多方努力下,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7.4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231.7万人,追发工资待遇234.8亿元。马上到年底了,如果有农民工朋友不幸遭遇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帮大家整理了应对办法,供您参考: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编辑: 孔明

人社部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15日)在全国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争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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