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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地震巨灾保险是救灾制度化上的巨大进步

2016-05-18 14: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中国保监会、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尽早惠及民生。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全社会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水平;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地震灾害风险保障需求,为受灾地区提供经济补偿,加快恢复重建。

  实施方案提出,在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情况、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其中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表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出台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有利于保障民生,加快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

  朱启臻:这是未来地震保险制度的开端,这个制度有几个方面的意义,它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过去面对巨灾,政府采取的是临时成立救灾指挥部,调集各种物资解决困难,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现在把救灾工作机制,转变成救灾保险制度,通过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来解决救灾问题,救灾制度化上是很大的进步。另一个方面,通过巨灾保险制度,也可以满足老百姓对救灾的需求,通过保险制度来开展救灾,老百姓可以有多种选择,来补偿老百姓救灾的多种需要。

  朱启臻表示,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多个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之外,还有三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要做。

  朱启臻: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宣传,让老百姓有防灾减灾的意识,过去没有投保的传统,很多人有侥幸的心理,认为地震是百年不遇的,为什么要白白交这个钱呢?所以进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第二,理赔标准和程序不能太繁琐,要方便老百姓灾后的重建。第三要确定比较合理的分担机制,像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政府所负担的比例,应该有很好的比例,老百姓负担的太高,就失去了积极性,负担的太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就会增加,在保险的设计上面,要不断的进行完善,方方面面的利益都要考虑到。

编辑: 孔明

专家:地震巨灾保险是救灾制度化上的巨大进步

中国保监会、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尽早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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