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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贫困地区不受学历限制

2015-04-27 08:3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方案提出,陪审员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并且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

  农村法治的实现是我国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在任大鹏教授看来,这次改革试点方案的颁布,不仅扩大了陪审员制度的广泛性,也为广大农民朋友知法、懂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任大鹏:这样非常好的制度,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了解,更多的是美国大片里黑人评审员、少数民族陪审员把大法官的观点否定了。人民陪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我国建立人民陪审制度后,人民陪审员的选择和传统思维观念有相同之处,更多考虑到他的社会影响力,民主代表等方面,这使人民陪审员选择机制上有很多问题,广泛性、代表性是不充分的。考虑农村问题,归根结底的目标是农民利益,农民没有机会参与陪审,这种选择机制,肯定是错误的。如果真的有一个渠道,让普通农民参与到这个竞争体系里,更广泛的代表农民的利益,在陪审过程众表达农民的意志,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

  任大鹏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法治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现状并不尽如人意。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都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完善的内容。

  任大鹏:法制建设问题上是当前农村深化改革一个很重要的领域,核心包括农民的财产权、农民的经济利益保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这几个方面都有很明确的政策导引,从农村法制建设体现来说,我觉得是长期以来的缺口,借着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农村法制建设上的任务很艰巨,包括立法任务、法律实施过程和在法律实施的环节上,如何更好的保护农民利益,这方面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讨。

编辑: 孔明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贫困地区不受学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方案提出,陪审员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并且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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