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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涉黑组织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被判入狱二十年

2018-08-17 21:08:00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今年6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一伙长期盘踞咸阳三原县的“黑恶”势力通过违法犯罪谋取利益,因此坐上了被告席。今天(8月17日),这起案件也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6月14日,这起案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涉案的18名被告因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不同的罪名被公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以被告人骆某为首的这个组织从20世纪90年代起,为了扩大组织影响,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也严重危及咸阳三原县的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长:“从此骆某在三原县有了一定的恶名,不断有社会闲散人员投靠骆某。被告人骆某在该组织中,具有绝对的领导权、指挥权及行动决策权,各被告人对骆某惟命是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骆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其余多名被告为参加者。因此,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审判长:“被告人骆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而其余的多名被告,除一人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十六人因故意伤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不同的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编辑: 张美

三原涉黑组织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被判入狱二十年

今年6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一伙长期盘踞咸阳三原县的“黑恶”势力通过违法犯罪谋取利益,因此坐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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