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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制动失灵撞人致死赔偿38万元获刑1年

2019-06-24 12: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6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金碧岩)驾驶自卸低速货车超载且行车制动技术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王某,驾车行驶通村公路交叉路口,与行驶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薛某之妻死亡,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各项损失38万元。近日,王某被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8年10月,王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超载,行驶至温泉镇通村公路交叉路口时,逢被害人薛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妻子由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致其妻当场死亡,王某主动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薛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处理期间,王某赔偿被告人及其亲属38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勉县人民法院审理中,根据王某悔罪表现和自首情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以案说法:货车司机为多挣钱超载行为屡禁不止,又缺乏车辆安全检测意识,驾车行驶中遇到遇到紧急情况,超载且刹车失灵最终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赔偿巨额经济损失且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赔了夫人又折兵”,巨额的经济补偿需要多少年才能挣回,多简单的道理咋就不明白。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否则悔之晚矣。

编辑: 王佳爱

货车超载制动失灵撞人致死赔偿38万元获刑1年

驾驶自卸低速货车超载且行车制动技术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王某,驾车行驶通村公路交叉路口,与行驶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薛某之妻死亡,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各项损失38万元。近日,王某被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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