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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诬告!各地纪检机关为“被抹黑”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

2019-08-29 16:03:00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十九大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并且要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浙江省建德市日前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发布会,发布会的内容是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复查、复核,7名遭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得到了集体澄清正名。

  澄清大会一开始,主持人就开门见山,宣读了这次干部澄清的名单,共有7名。随后,对被举报干部的调查细节,开始在大屏上一一呈现。担任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农经员的胡媛媛,也是此次被澄清正名干部的其中之一。

  事情还要从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群众匿名反映航头镇农经员胡媛媛在管理村级工程中收受监理公司财物的举报信说起。

  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纪委书记 蒋小伟: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我和我们镇纪委副书记成立的调查组,通过实地察看信访举报中涉及到的学校、企业和村庄的工程项目,询问了相关负责人。

  在对相关的情况了解以后,调查人员通过与胡媛媛谈话的方式,要求她就相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农经员 胡媛媛:因为我在这边工作已经八九年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这块我有在负责。他举报的内容也是涉及到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跟我分管的工作会有一定的关系,但实际我是没有做过,然后我当时就觉得挺莫名其妙的。

  事实到底如何,经过两个月左右的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调阅大量的资料以及相关负责人询问谈话的笔录,结果发现信访件中举报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与胡媛媛经历相同遭遇的还有建德市寿昌镇十八桥村党总支书记邵双,他也被匿名举报存在不按规定违规指定他人承包村级工程的问题。虽然经过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失实,但是这也让他感到很委屈。

  浙江省建德市寿昌镇十八桥村党总支书记 邵双:平时工作都是按照一些相关的制度来的,有的时候也在检讨,在反思,会不会有一些工作方法和人之间的交流上面,造成老百姓的误解,觉得这个村干部真的不是好当的。

  就在这时,他们接到了一份特殊的邀请,浙江省建德市将召开一场失实信访举报公开澄清发布会。这才有了最开始的那一幕。

  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农经员 胡媛媛:我觉得通过正名这一件事情,更是鼓舞和激励像我这样的乡镇的年轻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坚守原则、坚守底线、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浙江省建德市纪委书记 监委代主任 周萍英:这一次我们开展了澄清门下道澄清(活动),目的就是让我们的干部能够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能够轻装上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坚持实事求是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

  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近年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那么如何澄清正明,以及澄清正明有哪些原则呢?

  据了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指出,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可以说,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河南省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通过召开澄清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还清白者清白,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湖北省纪委监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对信访举报查否情况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告知被举报人,同时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以及通过村务公开、专题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为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而浙江省纪委监委则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事实的认定、澄清范围和方式、澄清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了专门规范。严把澄清对象质量关,在初选名单确定后,交由信访、党风政风、案管、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等部门进行联审把关,确保有证据证明系错告、诬告、误告,确保没有明显澄清隐患。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 黄胜贤:我们澄清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有一个就澄清一个。我们澄清工作是就事论事,这四个字非常重要,就是有人举报你,这么一件事,我们经过查了,这件事不存在,我们澄清的就是不存在的这一件事,不会延伸到其他事情上面上去。

  严查诬告行为 向诬告者亮剑

  如今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经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编造虚假线索,假借信访举报来实行打击报复与诬告陷害。那么对于这类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呢?

  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从党规党纪到法律法规,均对诬告陷害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则指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据了解,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纷纷重拳出击。湖南省去年查处典型诬告类信访举报58起,追究28名恶意举报人的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1月公开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同时公布了对诬告者的处理决定。此外,吉林、黑龙江、浙江、内蒙古、新疆等地纪委监委也已出台相关制度,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

编辑: 舒隆焕

严查诬告!各地纪检机关为“被抹黑”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

事情还要从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群众匿名反映航头镇农经员胡媛媛在管理村级工程中收受监理公司财物的举报信说起。据了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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