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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9-06-05 15: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见习记者王文爽)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日(5日)发布了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个典型案例具体为:“倾倒废酸致土壤污染,‘判刑、处罚、承担修复责任’三管齐下”“依法惩处小电镀作坊主污染环境,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显威力”“雇主、雇员对污染环境共同承担责任”“被告人主动修复被破坏耕地获缓刑”“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主动投放鱼苗、修复环境免刑罚”“私挖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技术专家依法出庭,合理认定修复费用”“被告人自愿‘替代性’修复环境,可以从轻处罚”“盗伐林木引入第三方专业化修复”“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捕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和“非法采砂受刑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承担修复费用”。

  这十个典型案例涉及污染土壤、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领域,涵摄土壤、渔业、矿产、森林、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案例包括陕西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陕西省首例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陕西省首例采取增殖放流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陕西省首例采取补植复绿方式异地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陕西省首例采取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案件等。

  2016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地区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三年来,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通过补植复绿、恢复耕地、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适宜修复的方式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7件,其中恢复耕地282亩,补植树木4900余株,放养鱼5万余尾。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古晓表示,期望通过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刘昱

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日(5日)发布了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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