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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上 “被法人”,当顺藤摸瓜查处信息盗用者

2019-01-17 21:48:00来源:凤凰网评论

  文丨特约评论员 欧阳晨雨

  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周围人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代表;通过天眼查App,发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四家企业的监事……不费吹灰之力,摇身一变,就成了老板、股东、监事,这难道是“天上掉馅饼”了吗?当然不是,这只是因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顶着这些看似亮眼的头衔,他们不仅承担着企业恶意欠税、倒逼欠债等经营风险,也连累到了正常的工作生活,“以后可能无法成立其他公司,社会信用记录、贷款等也会受影响”。

  令人不安的是,这种尴尬遭遇并非个案。随着个税App的上线,不少年轻人发现了“被就业”、“被法人”的问题。在别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证明“我不是我”的维权路,而这条路走得并不平顺。有的立案过程一波三折,给市长公开信箱写投诉信、找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还被告知还需要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挂失证明,去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有的按照被告知的处理流程,甚至做38个鉴定,等等。

  老实说,公民信息被盗用,固然与当事人对身份信息的管理不慎等,有一定的关联,却不能将不利后果,一概推由他们自行“消化”。毕竟,从源头来说,公民之所以“被法人”、“被监事”、“被股东”,与过去工商部门在公司登记上的疏漏有直接关系,“代办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就能成功办理企业的登记注册”。审视《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公司“实名”登记均有明确规定,如果法人名字都能“张冠李戴”,又有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客观地看,公司登记上的“负责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做法,的确与之前识别认证的技术措施不够健全,有一定关系,但除了归咎于技术原因,还有没有自身问题呢?代办者拿着别人的身份证件,工作人员与本人或者当地公安机关核实,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主人亲笔签名,或约定本人来现场再核,不是一件多么费工夫的事情,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到实处,恐怕不法分子想要钻空子并不容易。

  那些盗用他人信息、为非作歹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躲在幕后“坐享其成”,让无辜公民承担侵权后果,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侵权责任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就应从行政处罚升级为“刑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说,这是一个单纯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跑一跑,也情有可原。然而,对于这样的公民遭遇,其中不乏违法犯罪的阴影,有关职能部门就应当介入查处。对于查有“痕迹”的,应当“顺藤摸瓜”,核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法采取行政,乃至刑事措施。对于名不符实的“影子公司”、“皮包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当主动出击,依法取消商事登记。

  此外,个税App也应“再升级”。 App上线发现“被法人”,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为公民发现和维护自身权益,又开辟了一条信息渠道。不过,从报道情况看,该个税App并不完美,如出现“被就业”情况,用户在个税App上还能点击“申诉”按钮,但是一旦“被法人”,在办税权限一栏里,点击“解除授权”,只弹出写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办税授权信息不可变更”提示框。如何为受害者提供“在线”救济途径,也是有关部门需要考量解决的问题。

  法治政府的要义,既是规制行政权力,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因为行政疏漏,导致公民权利受损,当务之急,就是尽可能畅通救济渠道、改进服务措施、维护合法权益,而不是让“肠梗阻”尾大不掉,弱势个体四处奔波。如此,个税App上发现“被法人”,才能化为法治契机。

编辑: 林馥榆

个税App上 “被法人”,当顺藤摸瓜查处信息盗用者

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周围人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代表;通过天眼查App,发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四家企业的监事……不费吹灰之力,摇身一变,就成了老板、股东、监事,这难道是“天上掉馅饼”了吗?当然不是,这只是因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顶着这些看似亮眼的头衔,他们不仅承担着企业恶意欠税、倒逼欠债等经营风险,也连累到了正常的工作生活,“以后可能无法成立其他公司,社会信用记录、贷款等也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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