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共资源配置将要全程透明

2018-05-15 08:52:00来源:人民网

  央广网江西频道5月15日消息 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江西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各信息公开主体应依法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方案指出,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医药采购、排污权交易等。此类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具有公有性和公益性,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着重要影响。

  对于以上各类信息公开项目,方案均明确了重点公开内容。如在医药采购领域,方案要求重点公开采购目录、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等信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方案明确,要重点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方案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了公开主体。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则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公开。

  在公开渠道方面,江西除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还将继续完善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功能,促进各地各部门的相关信息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江西还将建立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全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级政府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在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此外,江西将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由负责管理的相关部门公开。

  

编辑: 范存宝
关键词: 公共资源;保障性住房;全程透明

江西:公共资源配置将要全程透明

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江西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各信息公开主体应依法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