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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用天然气价格本月起调整 每户月均增支7元
2011-12-10 09:32   来源:东方今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东方今报报道:记者昨天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郑州、开封、平顶山等14个城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从本月起实行阶梯气价,用气少的居民少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平均计算下来,每户每月将增加支出7元。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1年12月10日抄见气量起,我省天然气阶梯气价划分为两个档级:(1)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准价格;(2)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准价格1∶1.3的差率执行。

  省发改委将按照从紧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民用气价格调整幅度,适当疏导部分民用气采购成本。此次我省14个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市民用气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5元。按我省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将平均增加支出7元。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天然气使用量30 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这次不调整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来的价格执行。省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涨价,搭车涨价,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责编:陈海凤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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