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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爆仓”致水果腐烂商家近90万损失难获赔偿?律师:损失金额需商家举证

2019-03-20 08: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当下正值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收获旺季,从这里发往全国各地的订单络绎不绝。但是深圳电商经营者王女士说,她的企业通过电商平台收到价值近百万的订单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通过圆通快递发的货由于中转中心爆仓,没能按时发到买家手中,导致价值70多万的柑橘腐烂,自己还要倒贴钱赔偿买家。

  但是圆通广西分公司认为,自己没有爆仓,也不会赔偿这70多万的柑橘款项,最多只能在未来订单中,给予优惠。各大商品销售旺季,快递公司和商家该如何承担各自的举证责任,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  

  深圳乐食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崇慧告诉记者,今年2月28日开始,他们在一家电商平台上进行广西沃柑促销,销售了大概4万单,其中2万单交给了广西地区的圆通公司发货。可是从下单开始,都没有人来拉货。她称,2月28日-3月2日,包装完成2万多单的货物,一直没有圆通的车辆来拉到中转场。再三询问,到3月3日凌晨才被告知公司因为快递爆仓,调配不来货车拉货,导致2万多件水果在仓库滞留大概48小时。

  张崇慧说,发单48小时后好不容易拉出仓库的货物,却进不了圆通的中转场,因为他们被告知“爆仓了”,排队多日后,他们的货物由于迟迟没有订单信息更新,被电商平台判定为虚假发货,进行了扣款13万的惩罚用以补偿用户。

  张崇慧告诉记者:“货车在门口排队3天,6辆货车只有2辆进入中转场中转,此时,距离促销活动,顾客下单已经过去5天,根据平台规定,从快递揽收信息后72小时没有下一步物流,判定为虚假发货,无论货物发出与否都强制要求给顾客退款,并按照订单数,每单10元现金券免费赠送给顾客作为补偿。因此,平台一共从我司扣除13万元罚款,而我司已经进去中转场的货物免费送给顾客,没有进入中转场的车辆被要求退回。”

  张崇慧说,自己剩下13万单价值78万元的柑橘,由于在密闭货车中等待多日,早已发霉腐烂,没法再发给顾客,只好自己主动回收,她认为由于圆通的过失,罚款加实际损失近90万元:“从货物包装完成到产品退回我司仓库,中间大约6天左右,因为是水果,货物退回后已经大部分腐烂,将近2万单货物价值将近76万元,合计约90万元的损失。”

  但是圆通速递广西区东葛网点负责人吕运强认为,圆通方面没有过错,当地并没有爆仓,是因为乐食汇公司打包太慢,错过了最好的出货时机所导致的。而且他们也不会对其进行赔偿。其表示:“首先她的货,我们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署任何合同,但毕竟客户是损失了的,也因为快递运量大,导致了她的损失。而且水果件,遗失我们是赔的,但她这个件,第二天我们就要中转了她给调回去了,她说她损失了,这个我们是不负责的。”

  随着水果销售旺季的到来,此类的纠纷会更加频发,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告诉记者,二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付款、发货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圆通不能因没有合同就推脱责任,但在谁为柑橘腐烂负责这一点上,需要证明圆通是否在正常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将柑橘发出。

  他说:“卖家和圆通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存在的,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她有付款,有把货物交给圆通公司,圆通也认可这个事实,双方之间事实上是有合同关系的。卖家主张货物损失由圆通来承担,这要看圆通接到货物之后,是否是在正常的时限范围之内将货物发出。”

  至于柑橘到底是在哪一步损坏的?具体赔偿金额如何界定?赵占领认为,快递公司在收货时要确认货物没有问题,但张女士提出的78万损失货款,则需要她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对她非常不利。他表示:“卖家主张自己遭受了多少损失,她是要举证证明的,这货物是全部损坏了还是部分损坏了?卖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因为也有可能只是部分损坏了,其他的货还能正常发,所以这里卖家有举证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把货从圆通取回来的当时,去固定证据,证明有多少损坏的。”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