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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促销套路多 消费者还需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2018-11-10 09: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冯烁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明天(11日)零点,“双十一”将正式拉开帷幕了。今年是“双十一”走过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我国电子商务走过的第二十个年头。

  一提到“双十一”,大家都觉得是一年中难得的扫货机会,商家纷纷打折促销。不过,在商家们使尽浑身解数吸引消费者的同时,也可能让你陷入“买的不如卖的精”的陷阱。

  先涨价再打折、优惠手段复杂、黄牛横行……经过记者的梳理,消费者反映的“双十一”“大坑”主要有以下几个:

  折扣之前先涨价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我去年的时候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花了200多块钱,当时是说‘双十一’打折,但是我后来发现这件衣服平时也就卖200多块钱,在‘双十一’的时候提到了300然后再给你打个折,实际上并没有便宜!”

  尽管今年以来,从618年中大促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曾明确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但似乎这样的行为还是在行业内成为了潜规则。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所谓的原价,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指的是促销之前7日内最低价。否则,先涨价然后再打折,这属于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的行为。”

  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满减券和特价专场活动

  其实去年“双十一”的时候,关于优惠手段太过复杂的情况就已经被消费者吐槽。为了吸取去年的教训,以天猫为例,今年天猫发放的购物津贴统一采用“每满400元立减50元”的规则,可以跨店、跨品类使用,还能与红包、商家优惠券、品类优惠券等平行叠加。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消费者觉得“双十一”购物是个十分烧脑的过程,堪比做奥数题。

  然而,从法律层面上看,商家推出的复杂优惠手段本身并不违法,属于普通正常的促销方案。

  赵占领指出:“关键一点就是,只要他不要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比如他把原价临时拉高,现在又提供满减的方案,导致最后的折扣价格看似很低,但实际比以前还高。如果不存在类似的价格违法行为,只是普通的、正常的促销方案,哪怕规则设置的比较复杂,但是这本身并不违法,还是属于商业经营的范围。”

  预售带来的消费风险

  近几年,各大电商在大促来临之际都会将狂欢的时间提前,开启预售、提前支付定金。

  不过,如果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忽略电商平台普遍存在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以天猫定金规则为例:支付定金后,因买家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天猫规则》、《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判定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退还。

  有消费者质疑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后悔权”。

  但南京市玄武区消协秘书长孙育浩表示,定金其实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契约。消费者要慎重预付定金,防范消费陷阱。

  孙育浩认为:“这个定金实际上是一个合同继续履行的保证,所以建议消费者一定要理智消费。在选择商品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深思熟虑,确定这个商品是你需要的再去支付定金。因为一旦你因为个人原因取消合同,那么作为消费者,你肯定要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个定金就是你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保证。”

  黄牛横行

  近些年,黄牛也从线下走到了线上。所谓黄牛是指不以正常消费为目的,通过大量拍下优惠商品,再加价转卖的行为。如早期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党”。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黄牛软件日益活跃。虽然与线下所谓“人肉”型黄牛形式上不同,但其唯利是图的本质未变。从手机到奶粉,再到卫生纸,只要是有利可图的商品,都能成为他们“秒杀”的对象。

  阿里巴巴安全部高级专家梁樟表示:“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黄牛主要有三种:一是批量注册账号,大量拍下限购的商品;二是用机器软件抢拍限购的商品;三是众包抢购,即在微信群或QQ群发布任务,抢购首发上市的商品,之后再邮寄到统一地址,收货后给一定报酬。”

  面对新形势黄牛,电商们也纷纷出招启用技术拦截、业务防控、线下配合公安机关全链路打击黄牛体系。

  消费专家提示广大消费者,“双十一”享受购物狂欢的同时,首先要选正规电商,注重网店信誉。同时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要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警惕明降实涨的价格陷阱,防止掉入“假优惠”的陷阱之中。

编辑: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