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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小区建好近两年不交房 开发商称“卖亏了要补钱”

2019-03-25 16: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昆明3月25日消息(记者周益帆 李腾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花香满径小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区,20多栋楼房目前已经建设完成,但小区却只有寥寥几户人家。购房合同约定2017年交房,可过了近两年时间,大部分业主至今没有收房。开发商两次通知业主:因公司前期测算错误,住宅、车位销售价格远低于开发建设成本,需要业主补交土地补偿款、土地增值税、车位费等才能完成交房手续。就此,部分业主去年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曾以简易程序在去年9月27日开庭审理,今天该案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花香满径小区的业主李女士(化名)说,该楼盘是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定向开发的职工配套住房,开发商为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

  “2012年就是职工先交第一批认购款,开发商就拿这笔钱去建房。”李女士说道。

  2015年年末,业主们开始交付尾款,并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陆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价格每平方米3000元到4000多元不等。

  李女士说:“签合同签的是商品购销合同,等于是医院牵头,然后职工出钱,联系了一个开发商来建这个房屋。”

  合同约定,2017年7月交房,但业主们没能等来钥匙,四个月后,2017年11月末,开发商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在媒体发布交房公告。李女士说:“他就没有正式的办理交房,只是形式上发了个公告。然后很快它自己这个公告就又重新发了。”

  新公告中,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费用,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天然气等配套费用8600元/户,车位款20000元/个,土地补偿款、土地增值税245元/㎡,新增补收房款等。业主张先生说:“一套房子我们可能还要补个五六万左右,如果加车位的话大概要补到十万左右。”

  在这份公告中,开发商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解释了涨价原因:由于造价公司前期测算错误,购房价远低于成本价,使得该项目无法运转和交房,需要业主补齐差价才可以办理交房手续和产权证。楼盘工作人员说:“如果不交,你现在拿不到钥匙。这笔钱等于说是额外加的,开发商这边跟两家工程方核算出来的,然后因为欠的工程款有4.8亿,交的80%是要抵工程款的。”

  开发商的要求遭到了许多业主的抵制。

  张先生说:“肯定是要按合同,那个是你的经营问题。同样的道理,我当初4200多我买的,你现在跌到3000我也认,我不会说开发商你每平米赔我1000块钱。”

  业主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也并无进展。2019年1月,开发商在《致“花香满径小区”全体购房业主的一封信》中,开出了更高的补交房款价格:每平方米是850元。

  对业主们关于补交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质疑,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曾给出回复意见:这是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部分业主去年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曾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今天上午,九个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但是业主们担心,诉讼不能解决问题。李女士说:“因为这个房屋,开发商他没有进行验收。无论业主怎么认为,在法院层面,这个标的物不合法,不能判的。”

  今天的庭审也正是围绕着相关问题展开。被告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东庭审中表示,因为房屋定价低,文产公司收不回成本,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所以施工单位不通过竣工验收。

  方东说:“今天之所以交不了房的根源在于施工单位的问题。从建设的角度来讲是基本建完,这是事实,我们不否认,从居住使用的角度也可能说没有问题,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能不能达到法定的标准,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由施工单位来说的,我们开发商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原告方代理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静说:“当时房屋之所以定价低,是因为地价低,因为这个地价当时是政府配套的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这个造价的出来,不是医院方单方来委托一家造价公司出来的价格,而是双方共同委托了造价公司出了造价报告,那么在这个造价报告的基础上,又反复请示了被告的意愿,这个价格同意不同意?这份报告是在2015年12月份出来的,也就是说是在跟职工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这个价格就已经出来了,那么大家是双方都同意是按照3398元这样的一个价格来进行出售。”

  原告方认为,无论是被告以亏本要求业主补交房款,还是以无法通过竣工验收为借口迟迟不交房,都违反了法律规定。

  张静说:“既然已经转化成了商品房购销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约束了双方就应当是原被告双方,所以被告也应当按照原被告双方签署的合同进行交付。”

  法庭表示,庭前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过多次调解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将不再组织。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开发商称“卖亏了要补钱”如何收场?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 张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