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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诉乐视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开庭 双方同意调解

2018-01-22 17: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 见习记者马欢)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爱奇艺”和“乐视”都经营着大家比较熟悉的大型视频网站,今天(22日)下午,爱奇艺诉乐视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的案子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引发这场官司的导火索是什么呢?原来,乐视视频公众号推送了一篇文章,标题是“与原版相比,《中国有嘻哈》简直就是中国小西瓜”,“爱奇艺”不干了,起诉到法院索赔500万。

  法庭上,原告“爱奇艺”的诉讼代理人说,2017年他们投入2亿元,联手浙江卫视制作中国本土第一档hip-hop音乐选秀节目《中国有嘻哈》,节目上线后广受好评,播放量巨大。但是2017年7月18日,发现被告运营的乐视视频公众号向用户推送主标题为“和原版相比,《中国有嘻哈》简直就是中国小西瓜”、副标题为“中国有嘻哈,不在《中国有嘻哈》”的文章。

  原告诉讼代理人表示,这篇文章通篇以明显的负面用词,对原告的数字节目《中国有嘻哈》进行商业诋毁,并且在推送文章末尾设置链接,点击进去可以观看被告自己的节目《Show me the Money》,简称《SMTM》。

  “爱奇艺”的另一位代理人说,“乐视”通过蹭热点、诋毁原告、误导用户的方式,增加被告乐视网的访问量和乐视视频的播放量。本身制作成本超过两亿,被告发表上述文章,正值原告这档节目热播期间,这种行为一方面造成原告的市场份额分流,同时给原告的招商以及节目品牌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法庭调查显示,“乐视”已经删除了涉案文章,“爱奇艺”请求法院判令“乐视”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及微信公众号、新浪、腾讯、百度、搜狐等网站的首页连续72小时向原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

  对此,“乐视”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被告诉讼代理人指出,发布涉案文章是一种言论自由,是作者对《中国有嘻哈》及《SMTM》节目进行描述,表达二者的相同及不同之处。文章内容是对原告节目的真实反映,文章中并没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情况,不存在对《中国有嘻哈》的诋毁,也不存在诋毁原告商业信誉的行为。

  “乐视”还强调,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删除了涉案文章,同时指出乐视购买了韩国节目《Show me the Money》的授权,“爱奇艺”的宣传才是不正当竞争。被告诉讼代理人强调,原告明知没有获得原版的授权,却在其网站上公然宣称《中国有嘻哈》原版是《Show me the Money》,原告的这一行为不仅误导了公众,引导更多的公众去原告网站观看《中国有嘻哈》,更是给拥有独家版权的被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原告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乐视”还说,“爱奇艺”涉案节目播放量大,“乐视”节目播放量小、涉案文章阅读量小,并未抢占“爱奇艺”的市场量;对于“爱奇艺”要求的赔礼道歉,“乐视”回应仅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情况。同时指出,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诉求没有依据。对此,“爱奇艺”方强调,虽然没有办法从证据上量化,但是影响显而易见。双方都同意调解,但都没有提具体方案,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结果中国之声持续关注。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