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法对顾雏军等再审案公开宣判

2019-04-11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10日)对前格林柯尔集团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局主席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前两项罪名予以撤销,对挪用资金罪改判顾雏军有期徒刑五年,维持对张宏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的量刑。对姜宝军等六人均宣告无罪。2019-04-1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广东省佛山中院2008年1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顾雏军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提审本案,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

  审判长、最高法审委会专委、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裴显鼎:虽然他们实施了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但是这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该认为是犯罪,所以就依法宣告无罪。

  最高法再审认为,原审认定顾雏军、张宏挪用科龙电器2.5亿元和江西科龙40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旁听本案的专家学者认为,本案再审改判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和典型范例,对今后审理重大涉产权案件起到了标杆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总体一点就是严格贯彻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这些基本的原则。

  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进行。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改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坚守底线、公正司法的坚定立场和有错必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不搞“一风吹”的明确态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又引导企业家敬畏法律,不踩红线,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

编辑: 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