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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 提升民商事案件司法质效

2019-03-28 16: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孙莹)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两个司法解释,并通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相关情况。

  多个司法文件、数十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告诉记者,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多个司法文件、实施了数十项举措,把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落地。

  “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重要方面。”

  刘贵祥告诉记者,201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金融类案件83.9万件,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围绕打造上海营商环境新高地的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上海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对提升我国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营造我国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商事纠纷的化解质效,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如举办世界执行大会,展示中国法院执行成效和经验。

  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据刘贵祥介绍,人民法院通过加强破产审判,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随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大力开展,破产审判机制不断健全,2018年,全国法院新收强制清算与破产类案件18823件,同比增长97.3%;审结11669件,同比增长86.5%。积极推动通过重整程序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刘贵祥说,人民法院继续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明确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进一步保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合法权利,鼓励对债务人企业继续经营的资金支持,促进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已经设立98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为继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今年初,深圳、北京、上海三地先后设立破产法庭,破产审判专业化上了新高度,具有标志性意义。今年2月28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的通知》,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切实提升司法质效

  近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审判管理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的推出,我国的司法质效得到了明显提升。

  在世界银行2019年度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得分78.97,世界排名第6名,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标”得分15.5分,位列世界第二。“这些高得分表明,当前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助推营商环境指数发生了积极变化,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下一步,我们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刘贵祥说。

  据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完善民事程序规则方面,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明确了延期开庭审理次数和限制情形兜底条款,为缩短审判时间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适当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在立案、送达、审理、判决等程序中简单快捷的制度优势,达到简化程序、快速审判的效果。

  刘贵祥告诉记者,为确保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且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此次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民商事案件相关司法数据的通知》,推进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结案率”等审判管理信息的全面公开,有条件的法院数据自动抓取实时更新。

编辑: 王文伟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 提升民商事案件司法质效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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