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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干部管理三项机制 为治理庸懒后进干部提供明确制度遵循

2018-10-02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0月2日消息(记者杨明 景明)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江苏省委出台干部管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为治理庸懒后进干部,褒奖优秀干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制度遵循。2018-10-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江苏沭阳县的正科职干部王立峰2015年因为镇里工作在全县落后,被降职为副科职。但他并不气馁,在新岗位积极开展科技服务企业活动,还引进了上亿元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项目。今年,他被提拔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王立峰:我们干部就是要能上能下,工作干不好,组织处理,绝无怨言。从自身找原因,来调整心态,努力工作,推动地方发展,做到一个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

  沭阳县在江苏省内首建“科级干部问题行为管理数据库”,累计已有24名“能力不胜任、作风不过硬、自律不严格”的干部“入库”整改。整改不力的干部受到降级或免职处理,整改到位的,则可“出库”重新任职。

  为了解决干部能“上”不好“下”的问题,江苏在全省施行“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从政治表现、担当作为、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明确22种退出情形。

  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处处长黄楚中:明确了具体的情形,综合采用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调整。这样的规定,破解“下”这个难题,使“下”成为干部管理、干部约束中的常态。当然“下”不是目的,也不是重点,目的是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解决了思想动能问题,引导干部怎样科学干事创业,需要正确政绩观的引领。江苏省委配套出台了“容错纠错”机制,为实干派撑腰,为敢于担责的干部负责。连云港市东海县某局两名业务科长在履行招投标程序中,因操作不合规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应当追究该局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纪检部门调查后认定,该书记在“放管服”改革中大力推进、未谋私利。事后及时实行“不见面招投标”弥补了程序漏洞,符合容错免责相关规定,于是采取了提醒谈话的处理方式,消除了干部“干得多、错得多”的思想顾虑。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高煜芝:通过列出正面清单,防止改革创新的“领头羊”变成为失误买单的“替罪羊”,切实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目前,江苏省委成立了考核委员会,分解细化考核方案,新的考核指标将在2018年度考核中率先得到应用。

编辑: 巩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