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诚信建设万里行】理财产品兑付难: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签署的正规合同不被公司承认

2018-08-02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8月2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天津的不少投资者于2016年中旬发现,他们在弘业期货公司购买的理财无法赎回,原因是营业部经理私刻公章,理财产品不被弘业期货承认。投资者质疑,在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签署的正规合同,公司怎能免责? 2018-8-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有着多年司法工作相关经验的田强怎么也想不通,在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签署理财合同并投入共计2100万元后,两年多时间过去,他不仅没能拿到承诺的收益,如今连本金也难以追回。

  田强:我们去找他们,就说要求他对付前面的本金和利息。那个时候虽然前几年他一直兑现良好,他突然间他不兑现了。

  不得已之下,田强找到了弘业期货总公司,却被告知此前签订的合同中,公章是伪造的,弘业期货并无相关理财产品。对此田强并不能认同。

  田强:他在你的办公室,你的章,你再不保证他是真的,你的办公营业点,对吧?拿出来就没章也得负责任。

  在多次要求兑付无果后,田强将弘业期货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今年3月8日,秦淮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了起诉,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田强随即又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15日,上诉再遭中院驳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认为,在该案中,投资者在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内与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并加盖公章,即使盖了假公章,仍然应当视为职务行为。

  肖建华:法人的工作人员,他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后果应该由法人来承担。所以他盖的章,足以让对方认为这样的行为,属于弘业期货公司的行为。

编辑: 申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