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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保障派遣工合法权益
2011-11-13 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车丽 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11-11-13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刘女士就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她提到自己的收入和社保待遇与周围的“正式工”存在很大差距:“每个月工资就是1千多差距,多的有几千块钱的差距。工作的内容都是一样的。我们每年的年终奖也就是几百块钱,意思一下。但是人家正式的员工就比较多了。住房公积金给我们每月上200,但是他们就不同,他们几百甚至一千的。”

  据保守估计,全国劳务派遣工大约为2700万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介绍,近三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范围,在主管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

  华建敏提到,下一步,我国将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或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依法清理和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备相关经营条件、违法派遣、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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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向昌明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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