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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用人单位借复杂劳动关系规避《劳动合同法》

2011-08-03 08:1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在给谁干活?谁对你进行管理?你跟谁签订的劳动合同?谁给你上的社会保险?出了工伤找谁?发生劳动争议告谁?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恐怕很多劳动者不能作出准确的回答,甚至有人会突然被问懵。

  而昨天(2日)下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提醒广大劳动者,是时候理清这些关系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该“警惕复杂劳动关系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不良后果在自己身上发生。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把简单的劳动关系复杂化?复杂的劳动关系给劳动者维权造成了哪些障碍?专业律师有何建议?

  8月2日下午,记者在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见到了刘爱书,她在水产公司工作了十年,当她与公司解除合同,要求补偿的时候,竟然不知该找谁。

  刘女士:我姓刘,叫刘爱书,入职四道口水产公司是2001年,2008年(用人单位)跟我签订合同,是万泉兴业销售中心的劳动合同,也没上养老险,什么险也没有,从2010年1月给上养老险了,但又是另一家公司,叫万泉兴盛。三家公司都是一个老板、一个法人(代表)。

  刘爱书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供了她在四道口水产公司工作的证据,而对方却拿出她与万泉兴业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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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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