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2019-07-20 14: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7月20日消息(记者刘涛 孙莹)在今天(20日)召开的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最高法发布的改革案例显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逐步探索形成院级层面“重点管”、庭级层面“直接管”、职能部门“牵头管”、法官个人“自主管”的“四管齐下”以及党组巡察、审务督察、信访核查、案件评查“四查并举”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截至2018年12月,该院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大幅缩减,同期结案率100%,均衡结案度远好于同期全市基层法院均值。2018年,在30项基层法院相关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指标中,该院7项位列全市第一,26项高于全市均值,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会议要求要充分尊重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赔偿委员会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进一步健全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强化审判组织办案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的具体情形。院庭长在正面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且全程留痕的,不属于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却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必须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各地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院权责清单,并将落实清单情况作为开展业绩考评、晋职晋级、法官惩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会议提出,各级法院要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加强法官惩戒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惩戒工作制度建设,完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科学完备、符合规律的问责制度体系,推动惩戒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