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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广告管理处编制《广告管理手册》发放频率单位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  2012-05-07
    

  中央台广告管理处编制《中央台广告管理手册(2012)》发放频率单位和台属经营机构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广告审查把关意识,切实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责任,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的通知》,联合制定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通知》指出,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发布前审查是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并要求大众传播媒介认真贯彻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

  产业办广告管理处组织全台相关单位广告管理和广告经营人员认真学习《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并根据中央台2012年关于事业、产业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进一步完善广告管理,加强专业化服务的要求,制定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告管理手册(2012)》,手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广告管理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广告证明文件速查表》和囊括广告档案查阅、广告客户构成数据服务、广告品类构成数据服务、收听率调查数据服务等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是我台第一本全面、专业、翔实的广告管理工作手册。从3月13日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告管理手册(2012)》向主管台领导、频率单位负责人、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央广广告分公司、央广都市(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核心广告代理公司发放。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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