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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整治医疗广告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  2013-01-04
    

  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整治医疗广告

  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开办的各类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

  八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益链条,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惩违法主体。

  另据了解,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各级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整治以新闻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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