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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查违法广告 屡次发布企业将“失信”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  2013-01-04
    

  天津严查违法广告 屡次发布企业将“失信”

  据天津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数据,2012年其共监测全市重点门类商品和服务广告75.63万条次,发现涉嫌严重违法广告4.7万条次,严重违法率为6.22%,比2011年同期下降了20.66%。今年,市工商、公安、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等13个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从直接关系市民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等方面继续聚焦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今后,天津市将重点检查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发布的;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绝对化用语、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使用文字不规范的等户外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同时,本市还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跟踪监测,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将加大曝光和产品暂停销售力度,并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对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且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站,将依法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并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此外,将制止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借发布旅游服务广告擅自或变相经营旅游服务业务;旅行社涉嫌无许可经营和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也将被查处。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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