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3月22日消息(记者 程若兰 实习生 张紫怡)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厦门两级法院2021年以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审判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厦门法院涉公司债务责任主体延伸八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 张紫怡 摄)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介绍,2021年以来,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理3316件债权人起诉要求其他主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案件,包括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公司人格否认纠纷、清算责任纠纷三大类型,具有案件争议大、调撤难的特点。

为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厦门两级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统一裁判尺度、树立司法公信,并以“两个一站式”为龙头,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完善诉流治理意识和工作机制,实现多元解纷,通过多种手段强化司法,引导助推合规经营。

记者了解到,现行《公司法》已经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厦门两级法院将主动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宣传好、实施好新《公司法》,从每个案件、每类案件出发,持续关注并深入调研案件所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司法‘助企’‘益企’服务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为营造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现代化司法服务。”李志远说道。

编辑:邬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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