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2月29日消息(记者韩雨晨 通讯员王良)11月29日,《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下称《条例》)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正式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职业教育条例》修订的省市,在职业教育立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60条,全文7620字,呈现出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中-高-本-硕”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求相匹配的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条例》明确,建立并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专业硕士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产教深度融合、对外深入合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建设职教师资培养体系。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必须要有一流的职教师资做保障。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规格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高层次高水平职教师资的需求日益强烈。《条例》提出,要加强职教师资,尤其是高层次职教师资的培养,同时要支持职业教育师范院校发挥作用,推进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联合培养高层次职业教育教师,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

三是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对于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互补,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中国职教模式走向世界,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明确了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的三个重要抓手——鲁班工坊、中外合作办学和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并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以“鲁班工坊”模式赴境外办学,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优质产品技术共享,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开展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际标准、善于跨文化沟通与交流的国际化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等形式,支持中外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互学互鉴、共建共享。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米靖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完成了《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的送审稿,并全程配合天津市教育两委、市司法局、市人大完成法律文本的修改、调研、论证和定稿工作,为《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作出重要贡献,发挥了核心关键作用。

编辑:周思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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