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6月1日消息(记者郎麒) 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2023年高考招生政策。

山西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今年高考具体时间为:6月7日9时-11时30分,语文;15时-17时,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时-11时3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5时-17时,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考试前,考生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考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生守则》。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要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招生管理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强调,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

编辑: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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