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山西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吕梁市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吕梁全市范围内实施封山禁火措施。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禁火区域为吕梁市所辖行政区域林地、草地及距离林草地边缘300米内的范围。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草地的人员需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草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对阻挠、妨碍森林草原防火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封山禁火期间,对违反有关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封山禁火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另外,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各地要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公布森林火情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乡镇(街道办)处置。

发布会后,相关部门就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采取何种措施预防,吕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保障准备情况,以及面对今年错综复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吕梁公安机关将采取的措施,回答记者提问。(冯文娟)

编辑:宗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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