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西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起涉嫌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

执法人员在被检企业现场查获氮气实瓶22个,氩气实瓶85个空瓶32个,氦气实瓶7个,乙炔气空瓶323个。该企业出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氧气、二氧化碳(有储存零售批发经营);乙炔(开票经营),没有取得氩气、氮气和氦气的经营许可。通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和提取该企业开具的销售收据,经过初步调查,该企业自2022年1月9日起至6月13日止,涉嫌在未取得氩气、氮气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压缩气体:氩气、氮气)的储存经营。共售出氩气538瓶,涉案金额75858元;氮气59瓶,涉案金额7200元,共计597瓶83058元。

目前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扣押相关涉案物品,并对本起案件开展立案调查。

编辑:汪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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