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月7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年来,青海省加快构建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禁渔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禁捕管理各项举措,积极开展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及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水中的青海湖裸鲤(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为了让青海山川河水清秀迤逦,让多样生物在高原安然共生,青海着力推动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多种举措确保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生态画卷在青海大地处处展现。

全面构建监管制度体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意见》《青海省卤虫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目录(第一批)》,为青海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先后发布《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和《黄河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分别实施为期十年、五年的禁渔期管理制度,严禁一切生产性捕捞活动,全面构建起青海省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管理体系。

青海湖裸鲤逆流而上(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青海湖裸鲤洄游形成“半河清水半河鱼”的自然奇观(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连续开展“渔政亮剑”“清风”“铁拳”“中秋国庆两节水生生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2021年,青海省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208次,整治重点地区市场1416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0起,清理和收缴非法网具1411余盘。建立以护鱼员为主体的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1310名长江禁捕一线协助巡护队伍,设立县、乡、村、护鱼员四级网格,有效解决了长江流域地广人稀,监管力量难以全覆盖的突出问题。

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发布《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永久禁止三江源区域放生外来鱼类,维护水域生态原真性。2021年,放流土著鱼类2244万尾,其中,青海湖裸鲤2085万尾,重口裂腹鱼5万尾;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等120万尾。经专业部门调查评估,2021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0.85万吨,是保护初期的42倍,已达到原始蕴藏量的33.9%,三江源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渔业水域继续保持原生态,长江源区鱼类资源保存较好,资源略呈增长趋势。

青海湖裸鲤洄游途经沙柳河游向青海湖(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高原“蓝宝石”青海湖(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持续加强对已建成的国家级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对258万公顷保护区,156万公顷核心区及30余种受保护鱼类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指导基层部门对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4个在建工程编制上报项目对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管落实保护措施。2021年安排资金175万元,开展14个保护区水生生物本底调查、设施修缮等相关工作。

青海湖(央广网记者张海东摄)

开展重点水域环境监测,对青海省重点渔业水域实施水域环境监测,设置监测点位149个,相继完成长江干流曲麻莱至玉树段,沱沱河,楚玛尔河及一级支流玛可河,澜沧江杂多至囊谦段,青海湖及其入湖河流,黄河龙羊峡至积石峡段重要鱼类洄游通道和沿黄网箱养殖水体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整体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编辑: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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