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西宁市委常委、大通县委书记刘波,大通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明旭一行到青海省气象局,与青海省、西宁市市气象部门对接省市县共同打造大通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相关工作。

会上,西宁市气象局与大通县政府签署《大通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建设合作协议》。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凤霞和刘波分别作讲话,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顺年主持会议。

李凤霞介绍了青海气象部门基本情况,指出,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过去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影响,经受了严峻的灾害风险挑战,大通“8.18”山洪灾害就是一次警醒、一次教训、一次考验。大通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建设对推动全市乃至全省的气象灾害防控体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省、市气象部门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人才支撑、技术指导、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和倾斜,共同推进地方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升中小流域气象保障能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大通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建设。

刘波指出,去年大通县“8·18”山洪灾害发生前,省市县气象部门提前发布了预警信息,为及时开展群众转移避让赢得了宝贵时间,为妥善开展抢险救灾提供了“硬核”气象保障,后期又在硬件项目建设、软件提升上给予大力帮助和支持,为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恢复生产生活作出了突出贡献,大通县委县政府深怀感激之情、感恩之心。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创新制定了《大通县应对极端天气“叫应”“叫醒”工作机制》,同时下决心自主启动了全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通县山大沟深、气候条件复杂,且有“8·18”山洪灾害的惨痛教训,打造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迫在眉睫,同时也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大通有义务、有责任为全省气象部门与地方合作防范应对自然灾害上蹚出一条路径,努力在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上走在前作表率。

根据西宁市气象局与大通县政府签署的协议,西宁市气象局将把示范县打造成全省可示范推广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保障品牌;优化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制度;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保障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完成大通天气雷达升级改造,提升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的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捕捉能力;面向大通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需求,合理优化加密站网布局,为防灾减灾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大通县人民政府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立从监测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工作流程;将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员作用,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加快示范县“内核”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地方气象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加强资金投入,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智能预报与风险预警业务平台;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示范县建设工作进度,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业务系统的引进。(青海省气象局供稿)

编辑:张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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