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3月23日消息(记者邸文炯 实习生蒋世栋)3月22日,“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新闻发布会在兰州举行。发布会上主要介绍了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和甘肃省水利部门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并通报了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蒋世栋 摄)

近三年来,甘肃省累计查办水事违法案件337起,罚没款项4536.8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56.7万元。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8件,起诉2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6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1800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10家,督促收回水资源费、采砂管理费等1010万元。各级水利部门累计巡查河道88.7万公里,累计排查发现“四乱”问题8319个,河畅、水清、岸绿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打击与修复并重、预防与宣传并举的工作理念,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积极督促侵权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水生态环境。9个市(州)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共建了生态修复基地,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治理。

本次发布会公布的7个典型案例分别为:武威市检察院督促征收水资源费行政公益诉讼案、景泰县检察院督促履行黄河石林大景区内河道违建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华亭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榆中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定西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渭河渭源城区段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陇南市检察院督促治理网箱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自备井行政公益诉讼案。

据介绍,《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水利部门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

下一步,甘肃省检察机关将与水利部门协作配合,依托《实施细则》,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同推动甘肃省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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