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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电总局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 先导单位、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的通知

2019-05-31 16:42:00来源:
 各中心(室)、直属部门及央广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等系列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及时总结推广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支持发展潜力大的成长项目,以案例和项目引导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二、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的对象包括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成长项目三个类别。

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结合实际以创新思路举措推进媒体融合,在某个方面或领域进展明显、成效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成功做法、典型实例,可以是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也可以是体制机制创新或产品、平台服务创新。

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是指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实践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整体进展突出、成绩显著,融合工作走在前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相关机构,包括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县级融媒体中心及所属有关机构。

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是指各地各单位正在推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项目,包括支撑平台、应用终端、融媒体产品等。

三、征集要求

(一)政治性。推荐对象媒体融合做法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的方向和要求,充分体现广播电视媒体和机构抢占互联网主阵地主战场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二)创新性。推荐对象媒体融合做法针对媒体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在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手段方法上有突出创新,在融合的路径模式、体制机制上有关键突破。

(三)实效性。推荐的对象融合成效成绩突出,两个效益明显,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有效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变。

(四)典型性。选送的典型案例和先导单位要具有代表性,其模式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对其他地区媒体融合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推荐的成长项目应具有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支持政策

对入选的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总局将给予表彰,并在相关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总局将积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导单位的做法经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加速向深度迈进。

五、推荐材料

(一)典型案例

1.填写《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除“推荐单位意见”栏以外都要填写完整。

2.另附4000字以内详细推荐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创新做法与实践;(2)成效与反响;(3)经验与启示;(4)重要资料附件。

(二)先导单位

1.填写《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推荐表》(附件2,除“推荐单位意见”栏以外都要填写完整。

2.另附4000字以内详细推荐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成绩成效与社会反响;(4)工作经验;(5)重要资料附件。

(三)成长项目

1.填写《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推荐表》(附件3,除“推荐单位意见”栏以外都要填写完整。

2.另附4000字以内详细推荐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创新点;(2)目前应用情况;(3)成长空间和发展前景。

(四)可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音视频资料,音视频文件以“推荐类别+名称”命名

(五)推荐表、详细推荐材料打印1份装订成册,推荐表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部门公章。

(六)推荐表、详细推荐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以“推荐类别+名称”命名,连同音视频文件一并发送至zytxh@cnr.cn

六、报送截止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61412点前送至广播学会,过期不再接收材料。联系电话:86090816/86090208。办公地点:广电总局大院东门南业务楼5518/516房间)。

 

 

附件1: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

附件2: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推荐表

附件3: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推荐表

 

 

 

 

总编室广播学会

2019530

编辑: 艾佳宇

关于广电总局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 先导单位、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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